徐俊宇:借款27万元拒不偿还,恶意拖延来源:商誉网 核心失信事由借款纠纷被判偿还27万元本金,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,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。 二级页面详细介绍【个人概况】徐俊宇,男,1987年6月生,户籍地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,企业职工。 【失信核心行为】向他人借款27万元逾期不还,债权人起诉并经法院判决后,仍拒绝还款。 【违规行为记录】执行阶段拒不配合,虚假申报财产,无实际履约行为。 【失信后果】列入失信名单,限制高消费,个人信用严重受损。 【社会影响】恶意拖欠借款,侵害他人财产权益,破坏熟人借贷信任。 数据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查询链接https://m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32588704 备注说明备注:本信息来源于公开权威数据,公示期以发布单位公示周期为准。若已履约修复或有异议,可向我方提交材料申请复核或撤下公示。 声明:此篇为全国商誉征信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:https://www.gcrn.org.cn/h-nd-35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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